起重機安全技術管理規程
一、目的
本規程旨在規定和指導起重機的安全技術管理,確保起重機的安全、穩定、可靠運行,保障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企業的正常生產。
二、適用范圍
本規程適用于公司內所有起重機的安全技術管理,包括但不限于橋式起重機、門式起重機、塔式起重機、汽車起重機等。
三、職責與分工
起重機使用部門負責起重機的日常維護、保養和安全使用。
設備管理部門負責起重機的安裝、調試、檢修和報廢等管理工作。
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起重機的安全監督和檢查。
操作人員負責按照本規程要求進行操作和維護。
四、安全技術管理規定
起重機必須經過國家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。
起重機必須配備齊全的安全裝置,如限位器、緩沖器、緊急開關等。
起重機應定期進行維護和保養,確保設備性能良好。
起重機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,取得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。
起重機操作人員應熟悉起重機的結構、性能及操作方法,嚴禁超載使用。
起重機運行時,人員不得在吊物下停留或行走。
起重機應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進行檢修,確保設備正常運行。
起重機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,并定期檢查和維護。
五、安全監督與檢查
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對起重機進行安全檢查,發現問題及時處理。
起重機使用部門應每日對設備進行檢查,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。
設備管理部門應對起重機進行定期檢修和保養,確保設備正常運行。
起重機的安全裝置應定期進行校驗和維護,確保其有效性。
起重機操作人員應定期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,提高安全意識。
起重機的安全警示標志應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,確保其完好有效。
起重機的操作人員應佩戴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,如安全帽、安全鞋、防護手套等。
在起重機運行過程中,應嚴格遵守有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和規定。
管理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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